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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4月3日电 (韩婷澎)日前,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消息,2022年12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部署在全省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2条举措,有力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今年一季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排查调解涉民营企业领域纠纷1196件;受理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65件,审结案件化解率82%;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案件19件;公证行业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4881件,为民营企业提供预约服务611件、延时服务564件,为民营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等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依法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374件;律师行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委员会,开展“送法进企业”132次,对68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受理解答涉民营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5123件,服务满意度99.6%。
据悉,黑龙江省司法厅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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